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札达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、象泉河流域。总面积24601.59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万人(2003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托林镇托林居委会,邮编:859600。代码:542522。区号:0897。拼音:ZhadaXian。
札达,藏语意为“下游有草的地方”。原为扎布让宗和达巴宗属地。1956年10月两宗合并,设立札达宗办事处。1960年5月建立札达县,人口1万,是全国人口最少的县,属阿里地区管辖至今。县府驻托林镇。札达县地处西藏西部、象泉河流域,为该区边境县之一。面积24676平方公里。耕地面积11万亩,森林面积37万亩,草场面积3190万亩。总人口5200余人。辖6个区,15个乡,60个村民委员会。